基于消费者、广告投放者、广告主的不同需求,互联网营销领域已经衍生出了一整套的解决方案,帮助各方达成自己诉求。宏观了解互联网营销整体的背景有助于我们更好的理解自己的工作以及对应需求的意义。
互联网营销中的角色
在最开始我们必须先了解互联网营销中各个角色的概念及诉求,从而有助于理解后续平台是如何解决这些角色的诉求的。
需求方:需要把广告内容发布给大众的诉求方,也可叫广告主、出资人,提供money。其希望以更低的价格让更多的人实现效果转化。
供给方:能够帮助需求方将广告展示给大众的实现方,也可叫媒体主、流量主。提供流量阵地。其希望每一个流量都能赚取更高的利益。
受众:被广告叨扰的劳苦大众,即互联网中的每一个人。其希望自己的信息被保护,同时也不希望被广告频繁打扰。
互联网营销在受众、广告主、媒体主(网页应用、移动APP)三者之间构成利益循环,而广告联盟在中间担当了代理商的角色,赚取广告主和应用内投放的差价。
我们还可以发现几个大佬:google、百度、360,既做浏览器,也做搜索引擎,又做广告联盟;而DAU很高的应用服务商往往都会成为广告联盟的角色,如图中自有流量巨大的百度、淘宝、拼多多、京东、美团、字节跳动等等,还有无自有流量但属于聚量合作的广告联盟,如推啊、轻犀、天天联盟、云利联盟等等。这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拥有丰富的用户行为数据,合作媒体主可通过他们的用户画像进行精准投放,提高转化率,而后者则无充足的且唯一确定的用户行为数据,需要持续不断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