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两个不同的划分标准的概念,存在一定的交叉。
1、独角兽公司
“独角兽”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著名Cowboy Venture创始人Aileen Lee于2013年提出,指的是那些具有发展速度快、稀少、是投资者追求的目标等属性的创业企业。
标准是创业十年左右,企业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被称为独角兽,估值超过100亿美元的企业则被称为超级独角兽。之后,这个概念在全球迅速蔓延并在科技界和投资界获得了认可,许多著名的研究机构都公布了自己的独角兽榜单。
科技部于2017年3月发布的“2016中国独角兽企业发展报告”确定的独角兽企业榜单标准为:
(1)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
(3)获得过私募投资,且未上市
(4)符合条件1、2、3,且企业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称为独角兽
(5)符合条件1、2、3,且企业估值超过100亿美元的称为超级独角兽根据标准可知,独角兽企业的三个关键标准是:成立期限低于10年、未上市、估值在10亿美元以上。
2、垄断企业
垄断企业的概念,是从市场竞争的角度来进行分析,或是因为政策原因,或是因为行业原因,或是因为竞争的原因,导致一个企业操纵和控制某个行业的企业。
形成垄断的原因:
(1)市场竞争的结果
自由竞争引起生产和资本的集中,当集中发展都一定程度以后,必然产生垄断。
(2)规模经济的要求
某些行业的生产需要投入大量的固定资产和资金,如果充分发挥这些资产和资金的作用,整个行业只需一个企业进行生产就能满足整个市场的供给,而其他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无法生存,也就形成了垄断。
(3)自然限制
一家企业控制了生产所必需的要素的供给时,就形成了自然垄断
(4)政策限制
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授予某些企业独家经营的权利,自然就形成了垄断。
3、独角兽VS.垄断企业
(1)独角兽的标准为未上市公司,垄断企业不一定未上市,有上市公司也有未上市公司
(2)独角兽企业的评判标准要求成立期限在10年以内,垄断企业的存续期则多在10年以上
(3)独角兽企业要求获得过私募投资,垄断企业则不然
(4)在市场份额上,独角兽企业或许有相对较大的市场份额,但是仍然可能存在有力的竞争者(比如在榜单上有很多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独角兽企业,彼此之间依然存竞争关系),而垄断企业在行业内几乎可用忽略竞争关系。
(5)独角兽企业可能会成长为垄断企业,但这种通过市场竞争导致的垄断会受到《反垄断法》的监管(就如当年的微软),而垄断企业往往是基于其他的原因而存续,政策对其采取的默许和认可的做法(如国内的水、电、通讯、铁路、航空、烟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