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开源软件最大的误解,就是以为它不会被美国断供(5)
发表于2022-09-18 10:27:27

出品丨自主可控新鲜事

本文内容来源于 魔铁的世界,作者魔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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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在2020年的日子过得很艰难,不仅无芯片可用,还因为谷歌的临时许可证将在8月底到期,面临被彻底断供Android。


无独有偶,早在7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技术发展司公布了“2020年开源托管平台项目”的招标结果,Gitee中标,构建 “面向中国的独立、开放源代码托管平台。” 这意味着,中国码农贡献的开源代码,无需飘洋过海寄存到美国。


上述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则信息,都指向我们对开源软件的一个最大误解: 开源软件可以免费使用、自由修改,美国政府无权干涉。


.最后的黑客.


1992年,芬兰赫尔辛基大学生林纳斯.托瓦兹(Linus Torvalds)发布Linux 0.12版本时,撤下了原来的版权声明,选择了通用公共(GPL)许可证。


GPL被称为“公共版权”或“著作权”,是诸多开源许可证中比较著名的一种,由开源软件运动鼻祖理查德.斯托曼(Richard Stallman)亲自撰写,并经律师审核。



实际上,开源许可证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基本都经过了律师的手和眼睛。


理查德.斯托曼被誉为传奇性的“最后的黑客”,他痛恨计算机公司在把软件作为单独的产品销售后,居然不提供源代码(仿佛看到比尔.盖茨尴尬的表情)。1985年,斯托曼发表了著名的GNU宣言,其中有一句话相当有名:“软件共享的历史与计算机一样长久,如同人类自烹饪始就交换食谱一样。”


“最后的黑客”、开源软件运动鼻祖理查德.斯托曼(Richard Stallman)。


斯托曼的宣言强调了软件共享,但有相当一部分人却理解成无偿公开源代码,并以讹传讹,逐渐和开源软件划上了等号。林纳斯对此非常痛恨,称这部分人是“顽固分子”,他认为开发者有权处置自己的发明,是否借开源软件赚钱,完全看开发者怎么想。


开源软件的核心,其实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即强调软件的版权,以及使用者的自由分享,是否收费并不是重点。以GPL为例,其条款规定,只要有人愿意买你的软件,你开价一百万美元甚至更多都没有问题,但你必须给买家相应的源代码,同时买家拥有你所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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