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孙均 来源| 闻旅 2月23日在小红书WILL商业大会上,小红书COO柯南宣布推出「种草值TrueInterest」,试图通过量化小红书用户的深度和主动行为,形成更科学、更高效的种草评估体系,让种草营销变得可衡量、可优化。 对于产品种草,小红书给到了解释: 通过口碑沟通产品的价值,让用户将产品说清楚,在其他用户心里产生情绪的共鸣,产生对品牌的好感度和购买的意愿。 显然,新的一年,小红书对种草和电商这件事踌躇满志。但抛开互联网滤镜, 所谓的种草+电商闭环,是一个原始且有一定道德瑕疵的商业模式。 广告、电商是小红书两块主要收入来源。其主打的种草即广告主(通常为品牌、卖家)在小红书的B2B平台——「蒲公英」上给对应的KOL、KOC下单,KOL、KOC完成相关的brief后,平台予以结算并抽取佣金。 来源截图 电商则更加简单,品牌或KOC在小红书上开店卖货,小红书鼓励「号店一体」,用户即在小红书平台开店铺,也在账号中丰富内容,方便给予店铺导流。 在互联网领域,这并不是什么新模式,类似的形式抖音、知乎、微博、B站都在做,虽然模式上有细微差别,但鼓励内容到交易的本质相同。 而跳出互联网思维可以看到,这就是二三十年前的 「雇托卖货」 ,类似的模式如今在一些旅游景区、四五线城市内还可以看到,只不过小红书将这件事组织化、规模化、流程化,并贴了张互联网标签。 以往在线下,「雇托卖货」当事人如果涉及多次买东西当托,或者屡次买东西当托,就构成民事欺诈行为。 如今在线上,「买」这个环节已经被省略掉,因为压根没人知道你究竟买没买。KOL们只需拿着品牌的样品,或者享受品牌的免费邀请,对产品加上点滤镜及「科技与狠活」,顺便输出一些美美哒、棒棒哒的夸赞就可以了。 来源截图 当然,以第三方的观点来左右消费者的行为,算不算是正常的销售手段?算不算商业欺诈行为?目前还难以界定。毕竟很多不合理的事情从线下搬到线上之后,都需要一个漫长的规范化周期。但无疑,小红书让「雇托卖货」这件事更合理顺畅。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线下商场,既拥有人流量,又可以提供无限的商位,在商场内豢养了一批专业托,还会「读心术」,一眼就知道每个消费者想要什么。 商户有需求,商场可以帮托和商户牵桥搭线,把用户关起来宰,事成之后商场从中抽佣。 显然,这玩意如果真的在线下存在,无论放在二三十年前还是今天,都会相当炸裂。 当然,我们经常说, 做企业可以有商业道德,但不能有道德洁癖。 当一个事情,政策层面既没有明确禁止,又有一定的商机,单纯以不符合道德来审判企业,有些越俎代庖。 但小红书上因托而生的「滤镜式」种草+「盲盒式」拔草体验,已经令平台内用户越来越不满,尤其在旅游相关的内容上愈发明显。例如,最近在小红书App上,涌现出大量绝美的郁金香大片儿,上海武康路一角因此爆火。大批人用户去了实地发现,事实情况与种草的大片儿大相径庭。
「滤镜式」种草+「盲盒式」拔草,小红书的畸形内容——交易闭
1小时前